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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 2019-06-27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实现自我约束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强化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有序地开展,特修订原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系统、有序地搜集、分析有关教学的各种信息、资料,掌握教学运行状态,检验教学效果,预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同时对学校、系部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出评价,为实现教学目标、改进教学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包括校内监控和校外监控。校内教学质量监控实行校、系(部)二级监控。校外教学质量监控采取用人单位及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测评(详见附件2)。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四条

      学校设立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督导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财务处和各教学系(部)领导组成。教学质量监控的日常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二)监督各管理、工作机构对教学质量监控的执行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制度;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与分析。

    第六条

      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职责是:

      (一)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在开学、期中、期末组织教学检查;落实校级督导听课并整理和汇总听课意见,安排学生评教工作并汇总评教结果,组织系部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并汇总教学质量信息,对全校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评价;组织对系部执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全校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评价;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执行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二)教务处。主要监控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常规教学的运行情况和教学资源的配备及其利用情况(包括多媒体教室的配置状况,实训实验室、教学仪器设施配置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状况等)。

      (三)学生处。主要监控学生思想政治情况、道德文明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和日常学习纪律的评价等。

      (四)招生就业处。主要监控学生就业状况、毕业生工作适应状况和用人单位及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综合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测评。

      (五)人事处。主要监控师资队伍总量、结构、质量及其建设与发展状况。

      (六)财务处。主要监控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状况。

    第七条

      各教学系(部)职责

      (一)各系(部)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和各教学督导员,主要监控系部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资源的利用和教师专业成长的措施、效果等,对本系(部)教学实施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评估和检查,并接受教学督导室、教务处的业务指导。

      (二)各教研室主任主要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情况。重点监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的编制与实施,以及教师的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教学设计、教学水平的改进与提高等内容。

      (三)各教学系(部)党总支书记和行政秘书、辅导员等,主要监控学生学习状态、素质教育、道德文明、心理健康状况、毕业生就业状态、培养质量跟踪评价等,并接受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

      (四)各系(部)党总支书记、系(部)主任负责监控本系(部)师资队伍的总量、结构、质量建设等,并接受人事处的指导。

      (五)各系(部)党总支书记、系(部)主任负责监控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的投入与使用,特别是上级下拨的专项建设经费的使用,并接受财务处的指导。

      第三章 监控内容

    第八条

      教学质量监控内容包括:

      (一)人才培养目标监控。主要监控各专业目标定位对办学定位的符合度、人才培养模式对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教学计划设计的科学性(包括专业核心课程的界定、理论与实践课时的比例、必修课与选修课的结构等)。

      (二)人才培养过程监控。主要监控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教学规章制度建设与执行等。

      (三)人才培养效果监控。主要监控点有:是否掌握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毕业就业率及就业单位质量、毕业生工作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社会对学校的综合评价等。

      (四)教学保障条件监控。

      1.教学资源监控。主要是师资队伍总量、结构、质量及其建设与发展状况;教室(含多媒体)的配置状况;实验室、机房、教学仪器设施配置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状况;校园网利用、图书资料建设状况;教学经费投入与使用状况等。

      2.管理队伍监控。主要监测管理机构健全、结构合理状况与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等。

      3.制度建设监控。主要监控制度健全与科学合理性,特别是教学文件的齐备及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4.教学改革与创新。主要监测教学改革的成果和实效。

      第四章 监控方法

    第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方法主要有:

      (一)听,即听课。依据《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制度(修订)》、《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制度(修订)》实施。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管理人员实行随机听课;各系部党政领导、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定量听课评教活动。

      (二)查,即教学检查。根据《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执行。教学检查主要实行网络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具体包括:

      1.常规检查:由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教学检查,分别对全校和本教学系(部)的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常规检查。

      2.专项检查:由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部门开展的包括授课计划检查、听课记录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等。

      3.随机检查: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对教师上课、教案、学生作业、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进行抽样检查。

      (三)看,即查看。看教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教学文件、工作方案、教学资料、工作记录等原始档案资料管理、存放情况。

      (四)评,即评教评学。依据《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规范(试行)》、《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制度(修订)》实施。由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互评、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具体由系(部)负责落实。

      (五)测,即跟踪监测。实施质量跟踪监测制度。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和对学校毕业生的评价。通过调查毕业生工作实践,监测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体系及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为学校制定或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六)研,即质量研究。即根据教学检查和跟踪调研结果,研究分析哪些工作没有做好、哪些工作需要改进、哪些工作没有完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学校质量监理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第五章 监控流程

    第十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流程包括:

      (一)信息采集

      1.教学督导室。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会、教师座谈会,及时将教学情况通过系(部)、教研室反馈给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并做好反馈的记录。

      2.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发现的教学问题可以直接向本系(部)或教学督导室反馈。

      3.学生教学信息员。定期向系(部)书面汇报班级教学问题和建议,教学系(部)整理汇总后,通过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教学督导室反馈。教学督导室应及时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意见传达给有关部门。

      教学督导室做好以上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反馈记录,并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质量监控的相关工作内容。

      (二)信息反馈

      教学督导室要将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机制作为监控工作的必备环节。通过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沟通,调动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通过教学检查通报、教学科研简报、教学工作例会、师生座谈会、教研活动、个别谈话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和师生及时反馈教学质量监控信息。

      (三)信息处理

      教学督导室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注重以发展性质量观评价教学质量。

      1.会议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依据其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对教学质量进行会诊,严把人才培养方案质量关。

      2.管理纠偏。教学督导室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系(部)及每位教师在执行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限期整改。

      3.考核奖惩。将教学质量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教师评选及系(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依据《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对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对在学期教学质量测评中存在问题或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进行告诫,限期整改,甚至调离教学岗位。

      4.每年形成学校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全校公布,适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系(部)或个人在获得要求改进教学质量的相关信息后,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学督导室备案。

    第十二条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将有关质量信息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各系(部)应根据本规程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件: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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