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监控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27     浏览次数:

     

      一、总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所有人员的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形成全校关心教学、支持教学、参与教学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人员

      (一)全体校级领导;

      (二)全体中层领导干部;

      (三)学校和系部教学督导人员;

      (四)教研室主任;

      (五)全体专任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

      (六)全体班主任、辅导员。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1.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

      2.教务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各系(部)正、副书记和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人事处和学生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其他中层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要求在每学期开学正式上课的第1天至少听课1节)。

      3.专职教学督导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兼职教学督导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5.新入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行政兼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

      6.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二)听课职责

      1.校级领导、行政部门中层领导、教学督导人员、班主任和辅导员听课一般采取随机听课形式,重点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学生方面:主要包括有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课堂秩序,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或完成实验、实训等情况。

      (2)教师方面:主要包括教学纪律(是否迟到,提前下课等),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讲授能力、学生管理以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

      (3)其他方面: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卫生、供电供水、灯光照明、防火安全、环境噪声,教学基本设施以及影响教学的其他情况。

      2.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专任教师的听课方式可以是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也可以是集体听课、集体评议,旨在帮助本系(部)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听课的纪律要求

      1.听课人事先应向教务处或系(部)教学秘书了解拟听课的基本情况(包括上课的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学生所在专业和年级以及听课的内容等)。

      2.听课人应提前进入教学场所,选定恰当的听课区位,并将手机关闭。

      3.听课人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4.听课人必须认真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逐项对照,公正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听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听课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每学期初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期末收回并保存。

      (二)各系(部)领导、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听课由各系(部)负责管理。听课记录的发放、收缴、信息统计、存档均由系(部)完成。各系(部)、教研室要把听课计划纳入系(部)、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之中,既要安排青年教师的汇报课,又要安排老教师的示范课,要使集体听课、集体评议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听课制度落到实处。

      (三)各处室、系(部)应把相关人员的听课情况列入干部、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每个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应如实填写《听课情况统计表》和《听课情况评议表》,并按时交到教务处汇总整理,通报全校。

      五、听课信息反馈及处理

      (一)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管理部门,属于教学质量问题,反馈到教师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属于管理问题反馈到有关管理部门;属于学生纪律问题应反馈到学生所在系(部)。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二)各处室、系(部)应对听课记录表中所记载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凡属本部门的问题,由本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凡涉及全校性的问题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系(部)、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听课活动,要切实重视评议环节,要通过评议、交流,促使大家共同提高。

      六、附则

      (一)各系(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本单位相应的听课制度实施细则。

      (二)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第 节 听课地点:

      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姓名: 职称:

      教材名称: 课题、章节:

      授课对象: 系 专业 级 班

      学生考勤:应到 人 实到 人 迟到 人

    教 学 情 况 记 录

     

     

     

     

     

     

     

     

     

     

     

     

     

     

     

     

     

     

     

     

    教 学 评 价

    项目

    序号

    评 价 指 标

    满分值

    得分

    教学态度

    1

    按时上课、下课,执行教学规范

    8

     

    2

    严格课堂管理,检查学生出勤情况

    8

     

    3

    仪态大方,精神饱满,教风严谨,教学投入

    8

     

    教学内容

    4

    教学内容娴熟、运用自如;教学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10

     

    5

    理论教学内容符合学科要求,知识结构合理,注意学科交叉;能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

    实验教学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2

     

    6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12

     

    教学方法与手段

    7

    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促进学生积极思考

    10

     

    8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促进教学活动开展,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10

     

    教学效果

    9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11

     

    10

    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11

     

    综合评价

    评价等级(优:X≥90分;良:80≤X90分;合格:70≤X80分;基本合格:60≤X70分;不合格:X60分以下):

    总分

     

    意见和建议: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和路东段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豫ICP 备 09032773 号-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12/29 11: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