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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27     浏览次数:

     

      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主要是通过督促与引导,对学校教学的全过程和相关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教学督导管理机制

      教学督导实行校系二级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专、兼职督导人员组成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在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教学督导制度的研究制定、任务落实、实施效果检查等,并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兼职督导人员包括校级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领导和各系部主任。

      各系部成立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由系部主任担任组长,主要负责聘任教学督导员、组织和安排教学督导员开展系部日常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员聘任方法

      (一)由各系部负责聘请本系部教学督导员3~5人(可在全校范围内聘请,也可经学校同意在当地其他高校或行业聘请),组成系部教学督导小组,报教学督导室初审,经学校领导审批确定后,统一颁发聘书。

      (二)教学督导员原则上任期一年,到期可续聘,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高尚的师德风尚。

      (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熟悉高校教学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较高威信。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高职高专教学改革动态,热心参与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和咨询活动。

      (四)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

      四、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工作职责。

      对学校全日制专科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发挥参谋和助手、桥梁和沟通、督促和引导的作用,主要包括:

      1.督导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2.督导教学条件的改善与利用;

      3.督导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教学工作过程的运行;

      4.督导校风、学风、教风的建设;

      5.协调教与学的关系、教学与管理的关系;

      6.对教学工作的决策、改革提供咨询。

      (二)工作要求。

      1.听课评课。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

      教学督导室成员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

      系部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1节,每学期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至少听课1节。

      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员听课不需要事先通知上课教师。

      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的运作情况,掌握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态度的第一手资料,了解和评价教学质量的总体水平和学习风气的优劣。

      校系督导员听课前应了解被听教师及所听课程、班级的基本情况;课后应就教学问题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并针对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研究情况提出指导和建议;填写《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记录》,并由校教学督导室于每月月底汇总统计。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

      每学期开学前3天内,各系部应将本学期听课安排计划(细化到周)交教学督导室;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将当月教学督导工作小结交教学督导室,由教学督导室统一公布督导工作情况。

      2.调阅教学文件与资料。包括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设计方案、学生的作业或实验报告、毕业设计等,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3.进行相关座谈访谈,组织问卷调查,广泛接触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过程督导。对课堂教学、教研教改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通过《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员信息反馈处理表》向教学管理部门及时反映情况,并为学校重大教改措施提供决策咨询。

      4.参加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的专题研究。

      5.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撰写本学期的督导小组工作总结并对学校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交到系部办公室,并交一份到教学督导室备案。

      五、教学督导员的待遇

      学校教学督导员听课不计工作量,系部兼职教学督导员按实际听评课节数及听评指导效果计算工作量,统计入年度总教学工作量。

      六、其他

      (一)各系部其他领导及全体师生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教学督导员提供所需材料。任何教师不得拒绝教学督导员听课。

      各系部每学期应安排时间听取教学督导员的工作汇报,主动吸纳教学督导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教学系部召开的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应邀请教学督导员参加。

      (二)各系部主管教学副主任,应主动与本系部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教学秘书应及时将每学期的课程安排表、课程临时变动(如调课、停课等)等情况通知教学督导员。

      (三)教学督导室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员会议,听取并共同研究教学督导员提出的有关教学工作问题;及时收集、整理教学督导员的听课记录,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及有关单位通报教学督导情况;采纳教学督导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改进和完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教学督导员参加学校或教务处召开的有关教学工作会议。

      (四)本实施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织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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