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2025第二学期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增强我校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升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年一度的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和《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办法(安幼校〔2021〕64号)》的要求,开展我校2025学年体测工作。为保证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公正、科学地评价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三年制2023级、五年制21级、二年制24级全体在校生。
二、测试项目
男: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三、测试时间
2025年3月19日—4月底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7:20至18:45;
四、测试地点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五、测试规程
(一)本次测试采取课下测试的方式进行。
本学期所有需要参加测试学生需要在周一至周四下午17点20至18点45期间按照班级进行测试(具体安排见后续体测安排表,各学院学生会负责安排本学院班级参加测试);
补测:全校体质测试补测工作放在课下测试期间,由学生自主参与补测。
(二)测试内容包括: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0米、1000米(男)、800米(女)。具体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要求见附件2。
六、项目负责人及职责
(一)各项目裁判:负责执裁和成绩记录工作。严格按照测试要求对学生的测试进行执裁,同时记录学生成绩,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测试原则。
(二)医护组长:负责测试日过程中学生因行为不当、中暑等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理,确保每位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测试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在测试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集合,尽量做到避免聚集,个人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跑步时不能佩戴口罩。测试时务必身着运动装、脚穿运动鞋。
(二)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必须标明不适合或避免剧烈运动,由辅导员交体育学院批准后可以免予《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1。
有急性病患、体力尚未恢复者以及正处于生理周期的女生不得参加体能素质项目的测试,而后在体测进行的时间段内自行补测。
(三)测试工作组每位成员要高度重视学生测试过程中的安全,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不得延误。
(四)如天气原因未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违纪处理
学生在《标准》测试中,一旦发现有作弊或者协助他人作弊行为,取消本次测试资格,视情节轻重经学校体育运动委员判定后确定是否可参加后续补考。
九、奖励办法
1.根据2024年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中各系部班级表现情况,由裁判组和学生会推选:文明班级、先进工作者若干。
2.综合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十、其他
1.测试联系人:李卓坤 19503624876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3月17日
附件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关文件要求
一、测试等级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说明中第7条指出:根据学生学年体质达标测试成绩,按照国家体质达标测试标准评定等级。优秀: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良好:总分80分—89.9分为良好;及格:总分60分—79.9分;不及格:总分59.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测试成绩使用
《标准》说明中第9条指出: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项规定》)第九条严格执行学生达到体育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考试科目,体育课不及格不予颁发毕业证。《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及其他先进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标准》测试达不到50分按肄业处理。
三、公示上报制度
《十项规定》中第五条全面实施《标准》中指出:学校必须认真实施《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标准》测试,测试结果按要求上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建立《标准》公示制度,每年公示各院(系)《标准》测试结果,并将学生个体情况反馈到学生所在院(系)。
四、测试管理制度
《标准》说明中第8条指出: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标准》说明中第10条指出: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五、单项指标与权重
测试对象 |
单项指标 |
权重(%) |
小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
立定跳远 |
10 |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坐(女) |
10 |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
六、评分表
表1体重指数(BMI)单项评分表(单位:kg/m2)
等级 |
单项 得分 |
大学(男) |
大学(女) |
正常 |
100 |
17.9~23.9 |
17.2~23.9 |
低体重 |
80 |
≤17.8 |
≤17.1 |
超重 |
24.0~27.9 |
24.0~27.9 |
|
肥胖 |
60 |
≥28.0 |
≥28.0 |
附件3:
2024-2025-2安阳幼专体测工作安排
一、测试对象
三年制2023级,五年制21级、两年制24级全体在校生。
二、测试地点: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三、测试时间安排
自3.19日开始,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7:20-18:45。由各学院学生会根据班级人数实际情况,按照下表中各学院测试的时间段,安排各个班级的测试日期。
学院 |
班级数量 |
测试时间段 |
体育学院 |
6 |
3.19 |
应用技术学院 |
15 |
3.24-3.26 |
音乐舞蹈学院 |
5 |
3.27 |
幼儿教育学院 |
23 |
3.31-4.8 |
学前教育学院 |
17 |
4.9-4.15 |
语言文化学院 |
17 |
4.16-4.22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4.2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4.23 |
航空服务学院 |
6 |
4.24 |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要求如下:
(1)在测试过程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如发现学生测试中出现身体不适现象,须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联系校医院值班医生郑大夫(电话:13598143721)。
(2)如有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可提交免测申请表(表详见“体质测试通知2024-2025第二学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体委统一报送各学院文体部门。
(二)体质测试中心只识别身份证,各位同学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完成测试。
(三)其他
如有疑问,请联系体育学院李卓坤老师(电话:19503624876)。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安阳幼专体育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