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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教学成果奖励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22年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我校教师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须以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主持)人,我校不具有知识产权的不予奖励。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个人填报

  1.教师个人将符合要求的教学成果原件和扫描件进行整理。奖励范围按照《教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安幼校〔2022〕13号)文件要求。教师个人要提供以下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材料:

  (1)教学工程类应包括立项和结项通知电子版、证书扫描件、获证通知电子版等材料。

  (2)教学成果获奖类、教学竞赛获奖类和优秀辅导类应包括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通知电子版。

  每项教学成果建立一个PDF文档,个人所有申报成果材料的PDF文档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命名。

  2.教师需如实填报《2022年安阳幼专教师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如有虚报,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二)学院审核

  1.教师将本人的教学成果原件、扫描件及《登记表》电子版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教师提交的教学成果原件、扫描件进行审核,并将《登记表》进行汇总,打印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教师个人教学成果文件夹(个人《登记表》、个人成果扫描件)、《登记表》学院汇总电子版以及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奖励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373540161@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2022教学成果奖励统计”。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3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报送地点:德润楼521室

  联系人:索成林

  联系电话:3807344

  附件:2022年度安阳幼专教师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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