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7 09:45
各学院、处室:
为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教师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作品要求
作品要按照《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参加活动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三、报送办法与名额分配
参加活动的教师应于6月30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参赛作品等工作,帐号和密码请与行政楼521室索成林老师联系,电话:3807344。经审核或评审之后,学校将推荐20件作品参加省级交流活动。
附件1:项目作品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2: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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