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职责
1.制定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讨论并建议通过全校性与学术有关的规章制度;
2.审议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对学校教科研项目进行审核、立项论证、结题验收或鉴定;
3.评定学校的科研成果,对学术论文、专著、教材、讲义等学术成果进行评审,审议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4.组织、协调学校重要的学术性活动,推动和促进校内外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指导教师参与教科研项目,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
5.审定教工职称评审报批条件;
6.指导学校二级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7.受理教职工有关学术研究、成果鉴定等方面的申诉,提出裁定意见;
8.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学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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