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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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网站新闻发布的通知
发布者: 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6-07 浏览次数:

各处室、各系部:

  校园网主页新闻是宣传学校的窗口,是全校师生了解学校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园文化等信息的重要渠道,为加强对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稿件采编、发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稿件的质量,展现学校良好的形象,现将校园网新闻发布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内容要求

1.有关校级领导活动的新闻、学校重大活动以及部门开展的具有重要新闻价值、有特色、有引领性意义的活动。

  2.所有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导向性。文中数字、职务、名称、引语等应核实准确。要提高新闻的有效信息含量,语言简洁明快。

  3.新闻内容和图片不得损害学校形象,杜绝具有负面效应的稿件和图片,新闻和图片应突出新闻价值和活动主题。

4.为维护校园网主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安排、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校园网主页不予发布。

5.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的首篇报道,如在报道内容、角度等方面具有新颖性或特色的可酌情发布。

6.拟发布的科研成果奖励或者科研成果影响宣传类的新闻稿,须由拟发布部门出具由科研处予以认可的相关证明后,经审核符合新闻发布规定的予以上网发布。

  二、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程序要求

  1.凡是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报道,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

  2.由各部门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承办单位负责及时撰写稿件;由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负责及时撰写稿件。

三、校园网主页新闻稿件上传格式要求

  1.各单位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格式,标题和正文须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1磅。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各部门要确保图片图像清晰度要高(手机拍摄的新闻图片,恕不受理)。

2.所有文稿在网站上发表时必须注明“撰稿人”及“所属部门”,文稿报送邮箱为:ayyzxx@126.com。

四、校园网主页新闻管理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部门拟发布于校园网主页的新闻稿件,必须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签字。党委办公室收到的新闻稿件视为报送部门负责人已审核,同意报送发布;各报送部门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并认真填写《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学校宣传部门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宣传口径,对各部门报送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

2.对新闻稿件审核不严、内容不实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上述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请各部门遵照实施。

党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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