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06-02   浏览次数:

各处室、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推荐名额: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有意申报者根据推荐条件要求,填写以下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3.佐证材料,并按以下顺序制作目录。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材料;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人选。6月10日前,学院将《个人基本情况报告》(注明推荐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登记表》、《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和佐证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ayyzrsc@126.com

  (三)专家评议

    6月15日前,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候选人。

  (四)结果公示

  推荐结果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把握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申报人要实事求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李晓惠

  联系电话:0372-3807306,15277040292

  电子邮箱:ayyzrsc@126.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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