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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推荐名额: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有意申报者根据推荐条件要求,填写以下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3.佐证材料,并按以下顺序制作目录。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材料;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人选。6月10日前,学院将《个人基本情况报告》(注明推荐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登记表》、《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和佐证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ayyzrsc@126.com。 (三)专家评议 6月15日前,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候选人。 (四)结果公示 推荐结果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把握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申报人要实事求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李晓惠 联系电话:0372-3807306,15277040292 电子邮箱:ayyzrsc@126.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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