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浏览次数:

各处室、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37 号)(以下简称《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的对象,为我校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的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条件按照《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在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意见,并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推荐材料

  (一)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

  各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内容主要为人选的推荐情况,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ayyzrsc@126.com。

  2.业绩材料

  各部门将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近五年)等证件、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同时报送各项材料扫描件。原件和扫描件经现场核对后退还。

  (二)系统填报

  申报人请联系人事处,申请创建系统账号,并通过系统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login?redirect=%2Finde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数据。

  (三)时间要求

  10月30日上午12:00前,所有材料报至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0372—3807306 8806209

  联系人:西苑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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