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37 号)(以下简称《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的对象,为我校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的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条件按照《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在个人申报、材料审核、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征求学校纪委办公室意见,并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推荐材料
(一)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
各部门出具推荐报告,内容主要为人选的推荐情况,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ayyzrsc@126.com。
2.业绩材料
各部门将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近五年)等证件、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同时报送各项材料扫描件。原件和扫描件经现场核对后退还。
(二)系统填报
申报人请联系人事处,申请创建系统账号,并通过系统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login?redirect=%2Finde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数据。
(三)时间要求
10月30日上午12:00前,所有材料报至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0372—3807306 8806209
联系人:西苑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