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秋、国庆双节廉洁自律通知

信息来源: 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日期: 2018-09-21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作为十九大后的第一个“双节”,群众高度关注,社会高度期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9月21日,学校印发市纪委监察委《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公开信》,并在校园网、县处级干部、系部处室负责人、科级干部、聘任制干部、工会会员微信群转发,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做到:

  1.不断强化先锋模范和公仆服务意识,努力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在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上、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上、在奋发有为干事担当上、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2.要洁身自好,严以自律,自觉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 3.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4.不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5. 不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6.要树立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拒腐蚀、永不沾,带头倡树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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