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各附属单位:

      学校升格以来,由于隶属关系变更等原因,学校公文流转工作呈现出来源多、数量大等特点。各处室、系部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公文报送工作,公文办理、流转逐步规范。但也存在文件回收率不高、办理反馈缺失、文件断线等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公文办理流转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校领导批转和校长办公室签转的公文(各类通知、请示、报告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安幼党〔2016〕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充分吸取近年来公文流转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单位内部公文流转机制

      各处室、系部要明确一至两名同志负责本部门的公文签收、登记、交办、反馈、回收工作,并建立单位内部流转机制,及时高效办理有关公文。

      逐步建立健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一步完善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交换并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流转效率、不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向规范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

      二、明确公文办理时限和流程

      (一)办理时限

      1.请示(报告)。附属幼儿园向校党委和学校书面提交的请示(报告),经校领导批转后,承办责任单位(人)应在实际签收后15天内办毕或提出明确意见(领导批示中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领导要求时间办理)。

      2.日常公文。市级部门及以上单位下发的通知、方案、意见等日常公文,经领导批转需要办理的、或经校长办公室转办后,承办责任单位(人)原则上应在实际签收后20天内办毕或有明确意见(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间要求的,按要求时间办理)。

      (二)办理流程

      1.交办签收

      校长办公室收到领导批转需要办理的公文后,办公室秘书科工作人员应即时进行登记,注明交办件编号、交办时间、交办时限等内容后,通知承办责任单位专门人员及时进行签收,一经签收即为交办,办公室将签收情况存档备查。

      2.受理调处

      (1)承办责任部门专门人员签收相关交办件后,应即时登记交办内容和办理时限,报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进行办理,并相应登记交办件的承办去向。

      (2)若承办责任单位(人)认为转交事项不属于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签收后1个工作日内向校长办公室提出,并报交办人(指作出批示的校领导,下同)同意后另行明确承办责任单位(人)。逾期不提出视为承办。

      3.结果反馈

      (1)涉及请示(报告)等重要文件,承办责任单位(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分管领导和交办人审定后,再向相关提交单位(反映人)反馈,并将有关办理结果及沟通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校长办公室反馈,定期进行汇总通报。

      (2)涉及日常公文承办的,各承办责任单位(人)应将办理结果和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分管领导和交办人审定、填写承办结果、向校长办公室反馈,并将转办的公文原件一并退还给秘书组存档。

      涉及上级会议通知要求上报参会人员名单的,各承办责任单位(人)要及时明确参会人员,在上级规定时限上报。

      涉及各类征求意见稿需反馈意见的,各承办责任单位(人)应报分管领导审签后以书面形式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向上反馈;若无具体修改意见的,也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上反馈。

      (3)涉及2个及以上责任单位(人)共同承办的事项,主办单位(牵头人)应提前向其他承办责任单位(人)收集承办情况,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和交办人审定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反馈。

      4.催办通报

      校长办公室定期对照承办责任单位签收登记,对转办公文流转、办理及文件回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办单位进行办理答复,及时回收转办公文原件,并将公文流转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切实引起重视。公文工作关乎学校对外形象,规范学校内部公文流转是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服务师生的重要措施,各处室、系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要注重办理质量和时效。各处室、系部要切实根据转办公文内容和领导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有针对性提出有关办理意见,并负责及时做好与来文单位的沟通解释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要纳入年度考核。公文流转办理工作作为督查督办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对逾期未办理、反馈及回收公文的承办责任单位(人)将予以通报,并适时纳入年度考核。

      四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公文处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党政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以及我校《党政公文报送和审批暂行规定》《安阳幼专党政公文处理办法》,着力提高公文处理水平,将我校公文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五是要加强工作交流。加快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反馈会。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努力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各处室、系部尽快确定公文处理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公文处理专门邮箱、填写安阳幼专公文处理工作通讯录(见附件),并于10月13日前发送至校长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专门邮箱(ayyzbgsms@126.com)。各系部确定的工作人员务必加入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群(QQ群号446881647),以便工作交流。

      联系人:曹阳 校长办公室606室 电话:3807318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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