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教科函〔2021〕8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尤其要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出来。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 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果评奖材料应严格按要求填写、装订和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外事处,《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yyzky@ayyz.edu.cn。
报送时间: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郑如云
电话:0372-3807385
地址:德润楼635室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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