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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09 11:47   

  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校属各幼儿园: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51号)精神,现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广大教师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全校教职工(含附属幼儿园教师)。

三、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1)。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

  四、征文办法

  1.作品报送时间。各党支部,各处室、系部,校属各幼儿园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教师参赛,择优上报参赛作品(每个部门、单位上报征文不超过5篇)。征文作品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党委办公室(706室)董冰飞老师处。

  2.评审与奖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各单位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组织奖若干名。学校再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号召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扎实有效开展。

  2.学校将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开辟“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专栏,展示本校教师优秀征文;对于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省教育厅将在《教育时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联系人:董冰飞 8806005 3807366

  电子邮件:ayyz3807366@126.com

  附件:1.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2.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

 

 

 

  党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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