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我校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学院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媒体在“交流信息、展示水平、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方面重要作用,现对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及时、准确、深入的新闻宣传报道,服务师生,服务系部、服务学校发展,全面反映学前教育学院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专业建设、党团工作、特色实训、招生就业”六个主要职能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和取得成果,充分展示学前教育学院的形象和水平。
二、宣传理念
贴近学院中心工作,贴近基层一线,贴近师生员工。
三、管理思想
作为学校新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前教育学院的形象窗口,学院媒体要严格贯彻落实校党委意志,正确传达学校办学思想、办学思路和办学理念,站在“政治家办媒体”、“政治家管理媒体”的高度来办好、管理好学院媒体,坚持做到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全面、及时、正确地阐述学前教育学院发展的各方面工作,展示工作的成绩和荣誉,讲好学院的发展故事。
四、工作原则
坚持学校“三级审核”原则:
校级媒体发布“三审”流程:信息撰写者所属部门负责人----党委宣传部门----主管宣传部门工作的副校级领导。重大信息需经党委书记审核同意。
部门媒体发布“三审”流程:信息撰写者所在部门主管信息宣传工作的副主任(副书记)----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校领导。重大信息发布需经党委宣传部门审核同意。
五、责任分工
学前教育学院领导重视和加强信息队伍建设,站在对学校、对学院形象负责的高度,成立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小组,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学院书记段俊伟作为信息宣传第一责任人,学院副书记孟庆松作为信息宣传主要责任人,学院新媒体管理员胡少金作为信息宣传直接责任人,全体专兼职教工都要牢牢树立责任意识,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反应灵敏、快捷高效的信息网络。
六、工作要求
信息报送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重点,求真务实,全面收集,重点反馈,保证信息的实效和质量。负责人要严格信息宣传审查把关制度,做到网站信息事实准确、主题鲜明。